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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一思想 加强配合 确保“营改增”改革的顺利推进
——住建部陈政高部长在全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“营改增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(录音整理,略有删减)
同志们,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,从今年5月1日起,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,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。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“营改增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主要目的是,动员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积极配合财税部门,切实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“营改增”工作,确保“营改增”工作平稳顺利推进。
下面,我讲三点意见。
一、统一思想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全面推行营改增工作的重要意义
全面推行“营改增”,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:全面实施“营改增”,从5月1日起,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,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,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。我们应该深刻领会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战略部署,充分认识“营改增”的重大意义,充分认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“营改增”在这次税制改革中的重要性。
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,建筑业、房地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,行业焕发出了新的活力,产业规模不断扩大,两个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,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。主要表现在:
一是两个行业增加值占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13%。截至2015年底,全国有资质等级的各类建筑业企业有8万多家,房地产开发企业有9万多家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完成的增加值分别为4.65万亿元和4.13万亿元,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.9%和6.1%。
二是两个行业尤其是建筑业从业人员人数多。截至2015年底,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总数达到5000多万人,其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20%以上,建筑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村转移劳动力,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。
三是两个行业缴纳的营业税占比过半。2015年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缴纳的营业税分别为5136亿元和6104亿元,占此次纳入税改的四大行业全部营业税总额的58.2%。可以说,建筑业和房地产“营改增”占了这次税改的大头。
从长远看,全面推行“营改增”必将对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,它有利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;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;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;有利于加快房地产去库存的步伐。
二、集思广益、主动作为,进一步坚定做好营改增工作的信心
从“营改增”政策拟定到正式出台,经过了一个反复调查研究、意见沟通、形成共识、不断完善的过程。近年来,为应对“营改增”,我部开展了一系列调研、测算、分析,并通过不同方式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。
国家财税部门对住建部门、有关学协会和企业反映的情况及意见给予了高度重视。最终,财税部门将我部和有关学协会提出的建议多数都纳入了此次“营改增”规定政策,包括: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建筑服务、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、以包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;企业新增不动产进项税分2年抵扣;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老项目,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、按照5%的征税率计税;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出让金不计入销售额等。此外,财政部还主动提出了一些有利于企业减轻税负的政策,如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项税允许一次性抵扣等。这些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考虑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特殊性,将有利于减轻两个行业的总体税负。
任何一项改革政策,都是利益关系的再调整。就“营改增”而言,适用税率、抵扣规定是统一的,而企业情况则是千差万别。从之前我们测算的一些企业税负变化情况看,有的企业税负明显减少了,进一步分析发现,税负减少的企业都是管理规范、运行高效的企业,比如一些上市公司或优秀民营企业,这些企业当中有的税负减少了40%甚至更多。这充分说明,只要我们的企业加强管理、优化流程、提高效率、规范行为,减轻税负就是大概率事件!我们要有这样的信心,只要各方面的工作做到位了,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就一定能够兑现!
三、上下联动、齐心协力,切实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工作
全面实施“营改增”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事关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发展,我们一定要下定决心、直面困难、上下联动、多管齐下,积极配合各级财税部门做好两个行业“营改增”工作。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:
(一)大力抓好政策宣传工作。
我们部将组织相关学协会加大“营改增”宣传培训力度,及时传达财税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,并做好政策解读,帮助企业吃透、吃准、用好“营改增”有关政策,尽快适应新税制。各地住建部门也要加强对本地区、本行业企业的培训和辅导,增强企业对“营改增”相关政策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,切实做好新税制的贯彻落实。
(二)尽快完成工程计价依据调整。
各级住建部门特别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“营改增”后的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工作,为“营改增”顺利落地保驾护航。全面落实“价税分离”的调整方案,力争在5月1日前将计价依据调整到位并尽快公布,打通建筑业增值税流转渠道。组织工程造价技术人员认真学习、尽快掌握本行业、本地区新税制下的计价依据,组织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快对计价软件的修改进度,打通政策落地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另外,对项目工程造价和实际税负有较大变动的,要及时做好研判,提出应对措施。
(三)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。
各级住建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,完善有关制度,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,从制度层面引导企业规范市场行为,自觉抵制转包、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,最大限度获得进项税抵扣,完善进项税抵扣链条。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,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,及时查处和纠正一些突出问题,有效堵塞监管漏洞,努力维持市场运行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(四)切实加强企业管理。
各企业要注重加强内部管理,一方面,要更加注重政策学习,深入研究相关税收政策,调整经营管理思路,用足用好政策,充分享受税制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税收红利。另一方面,要更加注重优化经营管理模式,加快实现主辅分离、专业化分工,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;规范采购行为,调整财务核算体系;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升级,淘汰落后产能,努力增加抵扣,切实减轻税负。
(五)继续做好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。
各级住建部门要突出服务意识,改进服务方式,加强调查研究,主动加强与财税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配合,密切跟踪“营改增”实施后行业和企业税负变化的情况,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,并同财税部门做好沟通协调,配合制定相应的应对政策和措施,帮助企业解决他们关心的难点问题,确保“营改增”后行业税负只减不增。
同志们,全面推行“营改增”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的一项决策部署,对促进建筑业、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影响。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、加强配合,切实做好两个行业“营改增”各项工作,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推进。
谢谢大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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